我国将长期处于_我国开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对策建议论文

更新时间:2022-05-19 来源:议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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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在我国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在推广、开发该险种之前慎重考虑深刻分析,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采取有效的办法措施,且社会各方均应积极主动参与,为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优良的市场环境。

  1对营造适合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发展环境的建议

  (1)不断完善规章立法

  完善的法律法规,将为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顺利施行提供法律保障,包括对《保险法》中有关健康保险法规的补充修改,制定与商业性长期护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制定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实施细则,如实施专业护理人员考试进修认证制度、专业护理津贴制度、服务质量抽查制度、受护理者申投诉制度等,为我国开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营造一个健康宽松的环境。

  (2)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医疗体制改革,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正可以响应国家的政策,国家要对护理保险提供政策上的支持。首先,给予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应有的环境。可以说,没有商业健康保险,包括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参与,完善的医疗、养老保障体系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因此,国家就应该全力支持它的发展,使其与社会医疗保险同等的地位,将其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当中,并以行政法规、相关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其次,国家财税部门也可以给予税收方面优惠政策,以鼓励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尝试允许经营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享受利润免征所得税和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二是尝试允许参加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投保人,其获得的保险金和交纳的保费享受优惠政策:若团体投保的支出部分,可以部分在税前列支,列入成本,并提高团体投保的列支比例;个人缴纳的保费部分和个人获取的护理保险金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会促进该险种的快速发展,还可以解决个人缴费能力欠缺的困难。

  (3)建立和完善配套护理体系

  为避免有保险没护理情况的发生,必须不断加强机构护理服务和家庭护理服务的基础建设。设置护理机构方面,欧美等国比较重视利用社区医疗资源,在我国的部分城市也可尝试以社区为主,依托街道卫生室及社区医院等;农村应尝试以村卫生室、乡卫生院为基础,这样的护理机构具有熟悉当地情况、提供护理服务迅速便利的优势,同时,还可以利用原有的财力、人力,发挥乡村卫生室、社区医院的职能。此外,还可以建立相应的辅助制度,例如护理人员考试认证制度、受护理者申投诉制度、护士资格职业认定、服务质量抽查制度等配套措施,以提高护理质量和护理水平。专业护理机构的发展应以市场化为导向,实现产业化运作,提高服务质量和设备水平,为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开展创造适宜、高效的环境。

  (4)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

  全面实施护理保险制度少不了专业的护理人员,在某种意义上,老年人的康复护理的重要性超过医疗。同时,随着医学技术的提高,模式的转变,人们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对护理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挑剔,从单纯照顾病患者生活、简单的疾病护理扩展到全方位的照顾。服务的对象也不仅仅是病患者,还包括部分健康人,故对护理人员的培训不应只包括基础护理、传统医疗方面的知识,还要尽量融入伦理学、心理学、康复学方面的知识,并且为确保护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达到一定水平,必须通过规定的考核,获得相关认证证书方能上岗,护理人员的培训应做到法制化、专业化。

  2对我国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行业发展策略的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社会认同感

  在各个渠道做好宣传工作,让民众从意识上接受传统观念与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并不矛盾。当前子女生活工作压力很大,为双方父母购买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在老人生病需要长期护理时,给老人挑选一个负责任、资质好的护理机构,不仅不是不孝,而是为了给老人提供最好的专业护理,是让老人安详的度过晚年。商业保险公司还可经常采用经典赔付例子,积极宣传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定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宣传普及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的商业护理保险意识,以提高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社会亲和力和认同感,使百姓拥护,企业欢迎,政策支持,政府重视。

  (2)精准定位被保险人,改变传统落后销售模式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可以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方面的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但保险主要是起到防灾防损的作用,并不是发生事故后的紧急救援方案,商业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的定位上,眼光不应仅局限在老年人身上,更应将重点定位在中青年一代。对于中青年来说,他们怕陌生人打搅,且自身工作繁忙,传统的销售模式很难吸引他们。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采用银行代理、网上销售、邮政代理等多种销售渠道,在销售模式上可以采用新型模式--与金融产品捆绑销售的。保险人除了可以发展个人被保险人,还可以发展企业团体长期护理保险。

  (3)加强风险管理,对抗被保险人道德陷阱

  为规避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商业保险公司应提高警惕,加强核保,比如要求被保险人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提供医疗记录和既往病史,或者直接体检等,还应对被保险人进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方面的培训,提供康复指导、健康教育、预防保健、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相关的服务,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改变被保险人的认识偏差,减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另外,在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一方面,呼吁我国加快个人诚信体系的建设,另一方面,各商业保险公司应努力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建立行业的黑名单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以此将被保险人恶意的道德风险降到最低。

  (4)实施人才培养战略,提高服务水平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一项管理难度大、专业技术性强的业务,该行业迫切需要众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比如精算人才、核赔核保人才、医学技术人才等。保险人在开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业务的过程中,也要切实加强培养护理保险专业人才,有步骤有计划的储备众多医疗管理技术人才,建立起多支综合性的护理保险人才队伍。例如可以建立以研究机构、大学、经营机构为主体,协会、专业管理机构为辅助的医护保险专业人员培训体系,通过大学教育、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打造一批既有保险专业知识背景又懂医务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核保人员的综合素质,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同时亦保证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5)实施管理式护理制度,有效降低风险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市场上,存在护理服务提供人、被保险人、保险人等多方主体,因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出发点的差异,可能导致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市场的低效率。为提高这方面的效率,可以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引入(Managed Care)管理式护理,即商业保险公司进入护理服务市场,将护理服务提供人和保险人的功能衔接在一起,旨在节约护理费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当前,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尝试与专业医疗护理机构深度合作,与专业医疗护理机构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全方位合作关系,甚至商业保险公司还可以投资参股控股专业医疗护理机构,与医疗参股控股机构建立牢固的股权关系,这不仅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弊端,降低了风险,也响应了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同时,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对个体病人的护理服务,获得的一手资料,为以后厘定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费率的提供数据资料。

  结论

  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是医学水平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证明,但其带来的社会问题也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课题。为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以西方国家为主的各国均在不断摸索中建立或完善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因我国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因此急需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这一新生险种来化解人口老龄化带给我国社会、经济压力。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借鉴德日美的先进长期护理模式经验,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深入分析推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我国推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提出针对性建议。

  笔者从五方面分别进行阐述:首先通过查阅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的文献,介绍了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为后文做了理论上的铺垫;其次,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探究了我国建立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必要性;然后,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文献,从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理论出发,着重叙述了日本社会性看护保险、美国商业性护理保险、德国法定护理保险的发展状况并评述;紧接着纵观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自己的国情,分析了我国推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可行性,并探究了我国推行长期护理商业保险的可行模式;最后,对我国开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区域发展的不均衡和未富先老等限制,导致了目前我国无法在短时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但进一步完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已完全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相信随着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在保险公司、政府及医疗养老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主导的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终将完善,那时,我国老年人将真正实现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决,社会也必然更加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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