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大案观后感】《第一大案》观后感作文

更新时间:2022-01-06 来源:观后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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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刑事判决书里记录着他们的罪行,1950年到1951年短短一年时间里,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盗用、贪污的钱款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现今人民币171万余元。

  仅凭数字,现在的人们很难真切感受到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的触目惊心。我们不妨做一下换算:按当时的币制标准和市场物价指数,这些钱可买粮食近2000万斤,可买棉布800万尺,足够50多万人吃一个月并做一身衣服。如果折合成黄金,171亿元在当时可以购买将近一吨!

  1951年11月29日,华北局向毛泽东、党中央报告了天津地委严重贪污浪费的情况。11月30日,毛泽东在为转发这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的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在公审大会召开之前,曾有高级干部考虑到刘、张两人在战争年代有过功劳,向毛泽东说情。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我建议你们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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